根据风险分析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,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。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2023年12月8日
公告下载链接: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